尊敬的家长:
您好,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汕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!根据相关政策条件,在学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资助:

各级财政按基准定额每生每年3500元(其中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年3850元),按学校等级和专业乘以折算系数确定标准补助学校。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,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。
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、在民族地区就读学生、戏曲表演专业学生、残疾学生。
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。
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的涉农专业学生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残疾学生。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,按学校要求申请认定和资助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
我们提醒您,要警惕防范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网络诈骗、电信诈骗,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老师联系求证。

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。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,让我们家校携手,形成合力,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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